[徐州市]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
一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5日下午、26日和27日全天,共两天半时间。各科时间安排如下:
6月25日 14:00—16:30 财务与会计
6月26日 9:00—11:30 税法(一)
6月26日 14:00—16:30 税法(二)
6月27日 9:00—11:30 税收相关法律
6月27日 14:00—16:30 税收代理与实务
考试地点在徐州市(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)。
二、报考条件
根据人事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人发[1996]116号《关于印发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、人发[1999]4号《关于印发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以及人事部办公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发[1999]104号《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》精神,自2003年起,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所改变,具体按以下要求掌握:
(一)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:
1、取得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(即指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,具体包括从事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和法律等工作。下同)满8年者。
2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学历,取得的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。
3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,或取得非经济类、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。
4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或取得非经济类、法学类硕士学位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。
5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硕士学位,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。
6、取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博士学位。
7、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,取得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从事税务代理工作满1年者。
8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,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,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,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。
(二)按照国家有规定已评聘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。可免试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法(二)》和《财务与会计》3个科目,只参加《税务代理实务》和《税收相关法律》2个科目的考试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报名截止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,报名地点:国税鼓楼分局(徐州市民主北路63号)
联系电话:3723071 3723072.
四、报名手续
(一)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(限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和法律专业);或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。
2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3、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。
4、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。
(二)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(准考证或成绩单)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。
五、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
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法(二)》、《税务代理实务》、《税收相关法律》、《财务与会计》5个科目。从2002年起,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,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: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(《税务代理实务》、《税收相关法律》)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。
六、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
《税务代理实务》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,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。其余4题均为客观题,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考生应考时,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(黑色或蓝色)、2B铅笔、橡皮、计算机(免套、非立体式、无声、无编辑储存功能)。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地点。考生严禁携带BP机、手机等通信工具入座,一经发现使用即按作弊论处。
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、回收。
七、收费事宜
200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42元(含考务费、试卷费、答题纸[卡]费等)标准收取考务费,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。